(一)接收、管理信访举报件,组织相关人员集体研究决定信访件是否受理。

(二)违纪案件的审查调查、审理工作。

(三)根据案件审查和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调查结论,依纪依规对违纪党员进行处理,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。

(四)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。

(五)协调开展受处分党员后续教育工作。

(六)负责纪委与校内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,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。

(七)负责纪委内设机构财务、人事、资产、档案管理等综合性事务工作。

(八)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体系,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队伍建设,开展业务培训。

(九)组织、协调和推进对党员和教职工纪律教育,推进廉政文化建设。

(十)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
(十一)完成学校党委、纪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